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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那些打算进行遗产和继承规划的人来说,有几种法律文书可供使用。在所使用的主要工具中,可以提到所谓的家族控股的构成,在该学说中定义为: 斯帕卡简而言之,就是成立一家公司,将特定人员的资产(通过支付股本)转让给该公司,作为回报,该人员成为该公司配额或股份的持有者。随后,通过生前行为,或在公司利益持有人去世后,相应的配额或股份将转移给继承人。因此,继承人不是获得不同资产的一小部分,而是获得一家公司(具有自己的法人资格)的配额或股份,而该公司又是上述资产的所有者。 ( FLEISCHMANN, Simone Tassinari Cardoso; GRAEFF, Fernando René。作为继承计划工具的家族控股的法律轮廓。见:TEIXEIRA, Daniele Chaves. Arquitetura do Plano Sucessório. Tomo II. 贝洛奥里藏特:论坛,2021 年,第 675 页-712,第 675 页)。
公司的构成将取决于法律规定的公司类型之一的选择,通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和封闭型公司。 有限责任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《民法典》第 1,052 条的监管,该法典第 1,052 条规定,在上述商业公司中,每个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股份的价值,但所有人都共同承担责任。分别对股本的 WhatsApp 号码数据 缴纳承担责任。 在有限公司范围内,《民法典》规定了以下规则:社会配额(第 1,055 至 1,059 条)、管理(第 1,060 至 1,065 条)、监事会(第 1,066 至 1,070 条)、股东审议(第 1,071 至 1,080 条) A)、增加和减少资本(第1,081条至第1,084条)、公司有关少数股东的决议(第1,085条至第1,087条)和解散(第1,087条)。
特别是关于公司内部做出的决定,第 1,071 条规定,这些决定取决于合伙人的审议: 管理账目的批准(第 I 项);在单独的法案中任命管理人(第二节);解雇管理人(第三节);合同中未规定的报酬方法(第四节);社会契约的修改(第五节);公司的设立、合并和解散,或清算状态的终止(第六节);清算人的任命和解雇及其账目判断(第七节);以及破产申请(第八节)。 此外,《民法典》第 1,076 条规定了第 1,071 条[1]所列审议的最低投票/批准法定人数,但《民法典》第 1,061 条的假设除外(根据该条,这将取决于合伙人的一致批准) ,而资本尚未支付,且支付后至少有 2/3)。 然而,这些法律条款的措辞将被2022年9月22日发布的第14,451/202号法律修改,该法律修改了第1,061条和第1,076条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的审议法定人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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